文藻外語大學辦理教育部 107 年第二次選送華語文教師赴越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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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藻外語大學辦理教育部 107 年選送 3 位華語文教師赴越南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遴選名額 :
二招教師 3 校 3 名,聘期薪資等細節請參考附件一 107 年越南地區華語文教師需求表(二招)。

二、遴薦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並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含) 以上學位證書,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及對外華語文教學工作(不含教學實習)一年以上經驗。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
(一) 請於107年7月17日以前,完成線上報名:https://goo.gl/Rc929A。
(二) 依個人任教志願,選填越南學校。
(三) 上傳各項證明文件 :
1. 中文簡歷(含個人基本資料、華語教學經驗)
2. 最高學歷證書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4. 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證明及對外華語教學證明。
5. 影音檔案(wmv/avi 檔案格式上傳)
◎自我介紹影音 2 分鐘:自我介紹、赴越動機、華語文教學經驗等
◎華語教學影音 10 分鐘:課堂實際教學或模擬課堂教學
6. 其他有利佐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之資料(本項可自行選送)
(四)面試 : 書面審核後,另行通知。以未曾接受本計畫遴薦者優先錄取。

四、詳情請見附件二。
發布日期: 2018/07/16 至 201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