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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俄羅斯聯邦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 (Lobachevsky StateUniversity of Nizhni Novgorod)任教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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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俄羅斯聯邦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
(Lobachevsky StateUniversity of Nizhni Novgorod)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1.學校名稱: 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
(Lobachevsky StateUniversity of Nizhni Novgorod)
擬聘人員:1名
聘期起訖: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師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1)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 至少具1年以上教導外國人士初、中、高級華語之教學經驗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3) 至少具中級以上英文檢定資格;
(4) 有受過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5) 有規劃及參與華語及中華文化等相關活動經驗;
(6) 可協助該校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交流合作。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英文說寫流利、溝通能力極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2) 具對外華語教學法、應用語言學或相關科系學位者。
(3) 諳俄語並通過檢定考試者。
(4)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申請者所屬學校請於臺灣時間107年5月25日前,檢具上述文件以電子郵件傳送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russia@mail.moe.gov.tw),以利轉致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進行甄選,如需口試,則時間另行個別通知。

四、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聯絡人:魯維廉秘書
電郵:russia@mail.moe.gov.tw
電話:+7(495)737-9246
傳真:+7(495)737-9245

五、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4/27 至 201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