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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5名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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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5名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申請資料收件日期為107年5月1日,臺灣時間上午 06:00 前,學校推薦公函由電子公文送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寄送主旨請含有本通告文號,所有文件依中、英文資料分成2檔案,並經掃描(內含EMAIL地址及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後,以電子郵件寄至「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信箱ddmail@edutw.org」

一、合作學校 :
1.全球大使語言學院
擬聘教學助理數 : 2名
聘期起迄: 107年8月8日至108年6月8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2.麥迪遜小學
擬聘教學助理數 : 2名
聘期起迄: 107年9月4日至108年6月3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3.聖保羅學院暨高峰學校
擬聘教學助理數 : 1名
聘期起迄: 107年9月1日至108年6月1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現於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學程或大學部之在學學生,惟大學在校生須已就讀4學期以上(聘期間均須具國內學生身份)。
2. 全球大使語言學院、麥迪遜小學及聖保羅學院暨高峰學校任用必要條件:
(1) 英語流利,足以應付教學助理工作,毋須教師證照。
(2) 申請者年齡於聘期開始時介於21-29歲之間,不吸菸者。
3. 具符合上述條件且英文能力良好之在學學生,優先考量。

三、聯絡窗口:
1. 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聯絡人:董慶豐組長
電郵:ddmail@edutw.org
電話:+1 312-616-0805
傳真:+1 312-616-1309
2. 校方聯絡人:陳雅芬教授(Dr. Yea-Fen Chen)
電郵:yeafen@indiana.edu
電話:+1 812-855-4249

四、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4/19 至 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