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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澳洲學校任教報名期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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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3名華語教學助理赴澳洲學校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1.甄選日期以延長至107年3月16日(以郵戳為憑)備妥以下資料
(1) 學校同意推薦公文。
(2) 護照影本。
(3) 中英文在學證明。
(4) 中英文在校成績證明。
(5) 護照照片 2 張。
(6) 中英文履歷及自傳
(英文自傳一頁約 300 字,並請依以下 4 項專業敘明個人資歷
1.教學專業知識
2.實際教學經驗
3.學校行政經驗
4.教學專業訓練)。
(7) 必須提供英文能力證明英文版,附帶提供 60 秒英文創意影片自我介紹,影片請製成磁碟片更佳。

2.備妥後以正式公函送達正本收件者為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寄件郵戳以 2/28日期為憑),並副知教育部,未依照程序辦理者,恕本部不核發補助,另逾期不受理,所繳交資料恕不退還,為爭取時效,請掃描相關附件電郵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Australia@mail.moe.gov.tw),請註明「應試 2018 首都特區華語教學助理-學校/名字」。

3.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務必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4.詳情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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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8/03/07 至 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