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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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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擬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學校名稱: 舊州小學 春草地幼教中心
擬聘人員: 1名
聘期起訖:108 年 08 月 20 日至 109 年 06 月 20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 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份):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舊州小學及春草地幼教中心任用必要條件:
(1) 申請人須為現於美國以外獲當地政府認可之大學校院教育相關系所 (如華語文教學系所、英語教學系所或中小學教育系所)就讀之全職 學生,且申請時須已於該校修畢至少 4 學期之課程;
(2) 具備充分之英語能力;
(3) 年齡為 20-24 歲;
(4) 性別不拘,但須為非吸菸者;
(5) 對特殊教育/幼兒教育/基礎教育有興趣者。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1.請於臺灣時間 108 年 03 月 31 日下午5:00前,檢具相關文件,檢具相關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達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2.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 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四、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9/02/20 至 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