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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聖路易市立完全語言學校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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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1名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1. 合作學校 : 美國聖路易市立完全語言學校(St. Louis Language Immersion Schools)
- 擬聘教師數 : 2名

2. 教學人員資格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二、 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起聘時至少已修讀 4 學期課程;
(2) 21 歲至 29 歲;
(3) 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4) 不抽菸。

3. 聘期起訖 : 107 年 08 月 05 日起至 108 年 06 月 05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4.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中英文履歷;
(2) Amity Institute 實習生申請表 (請至駐休士頓教育組網頁下載http://www.moetw.org/2018/03/amity‐institute.html ) ;
(3)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 請於 107 年 7 月 10 日臺灣時間下午 6:00 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休士頓辦事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同時將申請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 houcul@houstoncul.org。

5. 詳情請見附件。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7/05 至 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