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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美國Harper Woods學區任教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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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美國Harper Woods學區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1.學校名稱:Tyrone Elementary School
擬聘人員:1
聘期起訖:107 年 8 月 27 日至 108 年 6 月 14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2.學校名稱:Harper Woods High School
擬聘人員:1
聘期起訖:107 年 8 月 27 日至 108 年 6 月14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或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一年以上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該區任用的必要條件:
(1) 具有至少2年對外國人教授華與經驗者;
(2) 具有獨立開拓、規劃新課程能力者;
(3) 具有開車能力並持有效駕駛執照;
3.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慮
(1)曾在美國住居、工作教授華語者;
(2)有能力規劃3至4個年級華語課程之教師;
(3)英文說寫能力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者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請於 107年5月17日,臺灣時間上午6:00前(芝加哥時間16日下午5時
),檢具文件(請電郵檢送董先生),寄送駐芝加哥教育處辦事組,並副知教育部。

四、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4/19 至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