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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06 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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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106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報名截止日為106 年09 月
29 日,臺灣時間下午5時之前,由應徵學生所屬學校以正式公函函送國立中山
大學華語文中心(8042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 號),並副知教育部及駐法
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將上述資料依序合併為PDF 檔,逕寄至國立中山大學承辦
人信箱(celine.wu@mail.nsysu.edu.tw),憑轉法國教育部華語總督學處
甄選。
二、聘用起訖日期為106年 11 月 6日至 107年 6月30日。
三、詳情如附件一,申請表為附件二。
發布日期: 2017/09/08 至 201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