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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語文中心徵聘華語文教師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點閱次數: 3906
一、職稱:專任華語教師。
二、甄選名額:1名。
三、職務簡介:教學及行政工作。
四、學歷要求:華語教學相關科系學士(含)以上。
五、專長要求:領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證書者;具備華語文教學經驗達2年以上。
六、預計到職日:106年9月中旬。
七、意者請依序備妥以下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下載http://goo.gl/eoAcwB 及自傳。
(二)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四)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影本。
(五)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証書影本(96小時以上),或教育部核可之華語文
專業系、所、學程之成績單或學程證書影本。
(六)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文教學專業能力之相關文件影本(語言證明、進修研習/教學
工作坊證書或專業證照)。
九、以上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以電子信箱傳送至本中心陳芷安老師信箱
annchen@mdu.edu.tw (檔名:應徵華語文教師-X
XX)
十、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陳芷安老師。
(二)聯絡電話:(04)8876660轉2023。
(三)電郵:annchen@mdu.edu.tw
十一、截止收件日:106年8月31日(四)止。
發布日期: 2017/08/30 至 201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