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中心誠徵校內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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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招募「校內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本校華語中心學校經費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乙名,職務代理期間從109年1月16日至111年1月15日止,錄取者須於109年1月16日到職。有意願參與甄選者,請於108年12月20日(五)下午5:00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依附件格式填寫)及學經歷證明影本一併送達南臺科技大學華語中心(通訊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本校約聘職員請加送主管推薦表。
主管推薦表:
下載網址:http://pers.stust.edu.tw/tc/node/downloads3
甄選作業流程:
1.書面審查後擇優遴選參加筆試及口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2.書面審查及最後考試結果皆會通知應徵者,
基本資格:
一、基本資格
1. 具備相關專長學士(含) 以上學歷。
2. 具備優良之英語溝通能力(含聽、說、讀、寫),且達任一下列標準,請檢附相關證明。
 全民英檢:中高級
 TOEIC 700
 TOEFL iBT 75
 IELTS 5.5
3. 具責任感且積極進取,溝通協調能力強,富耐心且抗壓性強。
4. 熟諳電腦操作(Microsoft Office軟體)。
5. 熟悉公文撰寫。
6. 能配合工作需求出差與加班。
7. 有活動策劃與執行能力。
8. 具備華語教育相關訓練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處理公文與執行本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2. 申請與執行教育部或校外單位相關計畫
3. 處理華語師資培訓班招生及相關行政業務
4. 推動華語生招生及相關行政業務
5. 建置、維護與管理中心網頁
6. 規劃與執行華語夏令營
7. 協辦華語測驗
8. 8 辦理本校外籍生體驗台灣文化之相關活動
9. 待遇:
每月薪資:依學校規定辦理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9/12/12 至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