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8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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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擬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德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 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學校名稱: Trier 特里爾大學漢學系
擬聘人員: 1名
聘期起訖:108 年 4 月 8 日至 109 年 2 月 15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 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以碩士學程在學學生為優先考量;
(2) 英語能力或德語能力優良。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1.請於臺灣時間 107 年 12 月 12 日前,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德國代表處 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2.初審僅需電子檔,上述申請人資料之電子檔需同時於期限前送達 germany@mail.moe.gov.tw,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 300 KB 以下,全 部檔案總和不逾 3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逾期不 受理。

四、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11/20 至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