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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印度時代圖像大學任教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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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師赴Graphic Era University時代圖像大學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學校名稱:Graphic Era University 時代圖像大學
擬聘人員:1名
聘期起訖:107年8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二、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2) 身心健康、能勝任華語文教學工作。

三、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請於臺灣時間107年5月31日下午5:30前,將申請資料寄達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itachen0626@gmail.com。

四、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印度代表教育組聯絡人:陳奕達
電郵:itachen0626@gmail.com
電話:+91-11-4607-7763
地址:34 Pashimi Marg, Vasant Vihar, New Delhi 110057

五、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4/27 至 201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