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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韓國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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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韓國學校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1.合作學校 : 全羅南道順天教育廳
-擬聘教師數 : 10名

2.教學人員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具有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 程或學程證書之在學學生

3.聘期起訖 : 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4.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請備妥書面資料,於臺灣時間 107 年 7 月 03 日前(非以郵戳為準)以紙本公文直接郵寄上述資料至韓國全羅南道順天教育廳,並將公文及各項資料副本以電子公文傳送駐韓國臺北代表處教育組及教育部。

5.面試時間預計於 7 月中下旬舉行,另由全羅南道順天教育廳通知面試者個人。

6.詳情請見附件一、附件二(申請書)。
發布日期: 2018/04/12 至 201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