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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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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1名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一、合作學校 : 明斯特大學漢學與東亞學系
1.擬聘教學助理數 : 1名

二、教學人員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
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3.聘期起訖 : 10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4.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申請者所屬學校請於臺灣時間107年5月6日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達「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germany@mail.moe.gov.tw,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僅需電子檔,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300KB以下,全部檔案總和不逾3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

三、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3/28 至 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