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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巴納德小學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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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擬選送4名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巴納德小學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1.合作學校 : 巴納德小學 Barnard Asian Pacific Language Academy
- 擬聘教學助理數 : 4 名
2.教學人員資格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之一條件者(聘期間須具國內學生身份):
(1)就讀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
(2)就讀國內中小學教育學程或英語系所,且獲有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或學程證書之在學學生。
二. Barnard Asian Pacific Language Academy 任用必要條件:
(1)起聘時至少已修讀 4 學期課程。
(2)須有從事教育生涯之規劃(從事海外華語教學、英語教學或中小學教學)。
三. 具下列資格優先考慮:
(1)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2)年齡:21-29 歲。
3.聘期起訖 : 107 年 8 月 24 日至 108 年 6 月 11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4.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請最遲於 107 年 4 月 15 日臺灣時間 24:00 前,檢具上述文件,請所屬學
校以公函寄至「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組(正本受文者)」,並副知教育部(所
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另電子檔傳送予
Amity Institute,並署名「應徵 2018 美國巴納德小學華語教學助理-學校/
姓名」。
5.詳情請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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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8/03/16 至 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