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俄羅斯莫斯科市立師範大學任教

公告類型: 單位公告
點閱次數: 2727
教育部107年擬選送1名華語教學助理赴俄羅斯聯邦學校任教,有意參選者,請詳閱以下資訊,並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本案係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1.合作學校 : 莫斯科市立師範大學─薩瑪拉分校(Moscow City University-Samara Branch)
- 擬聘教師數 : 1名

2. 教學人員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1)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至少具 1 年以上教導外國人士初、中、高級華語之教學經驗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3)至少具中級以上英文檢定資格。
(4)具受過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5)具規劃及參與華語及中華文化等相關活動經驗。
(6)可協助該校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交流合作。

3. 聘期起訖 : 107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4. 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 : 請於臺灣時間 107 年 4 月 13 日前,檢具文件以電
子郵件傳送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russia@mail.moe.gov.tw),以利轉致
莫斯科市立師範大學薩瑪拉分校進行甄選,如需口試,則時間另行個別通知。
倘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則另需繳交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
合為 1 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副
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5. 詳情請見附件一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18/03/16 至 2018/04/20